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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申请执行人与寺庙相遇在法院......
  发布时间:2018-06-05 10:08:01 打印 字号: | |

   

海清寺,位于连云港花果山大圣湖畔,始建于唐,寺深院广、规模恢弘,有“敲梆开斋,骑马关山门”之说。2006年海清寺入选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应是佛门清净之地的花果山海清寺,却因一笔欠款卷入世间纠葛。



工程款起纠纷,官司打赢执行难


2008年,海清寺恢复重建,申请执行人陈某向海清寺交纳105万工程保证金,后因种种原因重建工程暂停,海清寺向陈某出具了《还款计划》,却一直未还款。此后,陈某踏上了漫漫讨债路,在向多个部门反映情况无果后,陈某将海清寺告上法庭,2017年,法院判决海清寺支付陈某保证金及相关利息。

至此,讨债的官司告一段落。但是,陈某的“讨债”之行,还在路上……

海清寺未按照判决书支付欠款,2017年5月,此案移交至连云港开发区法院强制执行。开发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王驰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向海清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海清寺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债务。海清寺对财产调查拒不配合,“这笔债务是前任主持负责的,我并不知情”海清寺主持如是说。

执行局负责人王驰

海清寺作为连云港著名的宗教场所,为保护信徒的宗教信仰以及海清寺的社会影响,不能简单的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搜查、拘留等强制措施。

施展“十八般武艺” 啃下10年硬骨头

 王驰、宋晓光五次到海清寺了解财务状况,但执行进程依然无法推进,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宋晓光说:这个案子执行难在“四查”无财产,存款、房产、土地、车辆均“四大皆空”。


如何破解难题,回应执行申请人的诉求,又能顾全寺院名誉?



开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金林以及分管执行的副院长丁汝成高度重视此案,多次与海清寺的上级主管部门沟通。王驰、宋晓光再次走访民族宗教管理事务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在一次次抽丝剥茧的调查后,海清寺的财务实况慢慢清晰。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走访中,他们了解到,海清寺的宗教管理事务、财务事务原属连云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管理,后宗教管理事务被移交至连云港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管理,财务资料正在交接中,且目前正好有一笔钱款尚未交接。

开发区法院立即向连云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

“海清寺作为佛教活动场所,虽有别于一般的被执行人,但遵守法律和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并不例外,亦无特权,其不履行还款义务与道义不符、法律不容、申请人不让。”要求民族宗教事务局协助法院将海清寺的财务状况告知法院。

民族宗教事务局接到通知书后,迅速协助法院确定资金数额,王驰、宋晓光即刻查封款项。至此,10年的骨头案终于在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下顺利执结,一纸判决书不再是法律白条。


    在执行过程中,抢占先机、斗智斗勇往往是执行人员研究的重点。当无法查明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案情往往复杂多变,行万里路,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初心不改,天南海北,将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到位的信念不变。




责任编辑:连云港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