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开发区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封粉红色的来信,这一封饱含感谢之意的“情书”来自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拥有“太阳雨”、“四季沐歌”、“帅康”等众多知名品牌。“日出东方,太阳雨”,没错了,从小听到大的广告词,就是这家公司。
“贵院承办法官用他们的敬业、专业和高效,成功为我司在与连云港某置业公司借款纠纷一案中追回损失1200余万元,对此我们向贵院表达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诚挚的感谢!”现在,让我们打开这封感谢信背后的故事……
事件追溯至2016年,海州区法院判决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连云港某置业公司应给付日出东方太阳能公司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如置业公司不履行上述债务,日出东方太阳能公司可以申请拍卖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以偿还债务。然而,事后置业公司却迟迟未按期履行该债务。
执行遭遇拦路虎 见招拆招
2016年,日出东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连云港市中院于2017年将该案裁定交由连云港开发区法院执行。执行局干警宋晓光在接到该案后,迅速分析案情,发现某置业公司开发的房地产17套房产已网签至日出东方公司名下,且已被保全,但置业公司反复推脱,既不交付房屋,也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在执行中,案外人还提起执行异议。经本院审理裁判:异议部分成立,保留相应份额后继续执行。
企业之所急 高效推进
未全额执结,执行永不停息。
执行法官宋晓光说:“执行要彻底,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我们要把案子想全、办实。”
在执行中,执行干警主动与被执行人联系,沟通案件。多次加班加点,往返海州、开发区数十次,始终高效的推进执行进度。截至日前,已经15套房产过户以及交付至日出东方公司,执行到位1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