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等相关规定,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确定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为80名。(2019年8月30日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本次会议确定了开发区法院司法管辖的三个功能区(开发区、高新区、云台山风景区)分配的人民陪审员名额数,并就下一步如何加强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着重强调以下三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加强统筹协调,依法履行选任职责;三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