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邻居不合,连云港男子冯某在自家墙上砸了一个洞,向洞里投放除草剂,企图向邻居胡某家水井 " 使坏 ",邻居闻到异味后报警,万幸的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冯某被以投放危险物质罪提起公诉。近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案依法判决,被告人冯某因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以及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被免予刑事处罚。
【案情简介】
冯某因自家房屋墙壁出现裂缝,怀疑是邻居胡某家院内的水井所致,于是多次找对方及村干部,要求填平水井,但未果。2018 年 1 月 16 日,冯某用铁锤等工具,顺着自家墙体裂缝位置,将自家屋后与胡某搭界的墙体下,砸出一个直径 23cm 的洞,然后使用撬棍,又挖了一个深达 80cm 的小洞,并向洞里倒了 2 甲 4 氯半瓶、强骠精噁唑禾草一瓶,企图让除草剂通过土壤渗透,进入到胡某家院内日常使用的水井里。 次日早上,胡某发现水井有异味,立即报警。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胡某家水井中提取水样,在送检的井水水样中检出噁唑禾草灵和吡唑解草酯成分,好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现场图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为报复他人,通过土壤渗透的方式进行投毒,在公安机关提取的巷道内土壤及井水样本中均检见农药成分。被害人胡某的亲戚及周边邻居都会使用这个水井,冯某的投毒行为对不特定人群的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符合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冯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冯某通过土壤渗透的方法投毒,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其投放的农药系除草剂,毒性低,剂量少,犯罪情节轻微,综合全案情节,可以对被告人冯某免予刑事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 官 说 法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年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罪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存在即可。冯某明知系农药,有毒且人不能喝的情况下,为报复他人而通过土壤渗透的方式进行投毒,对不特定人群的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其行为符合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正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投毒不成陷囹圄,好商好量争做佛系邻居。
案例来源:刑庭 茆翔 编辑: 周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