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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开发区法院召开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12-03 09:25:44 打印 字号: | |

劳动权是宪法规定的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之一,为拓展与延伸审判职能,值第六个宪法日到来之际,12月3日,连云港开发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市开发区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发布。

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是连云港开发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汝成,主持人为行政审判庭庭长苏震。多家企业派代表参加发布会。中国江苏网、江苏广电总台、杨子晚报、现代快报、连云港广播电视台、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连云港发布等国家、省、市级媒体应邀参加。

  连云港市开发区是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示范区,企业有数千家,职工数万人,其中医药和医疗器材、新材料、新能源、机械制造类企业较多,相关行业职工有2万多人。处理好劳资纠纷,对企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丁汝成副院长

苏震庭长

自2017年8月至2019年11月,涉及市开发区企业的劳动争议审执案件(不含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共403件,从审执情况看,案件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涉诉企业集中在制造、物流和食品行业,以一线工人为主;有56家企业涉诉,其中内资企业52家,“三资”企业只有4家。涉诉企业多为民营中小企业,企业规模比较小,用工一般在20人以上100人以内;用人单位绝大部分是内资企业;纠纷的群体性特征明显,涉及群体性纠纷的案件315件,占77.80%;用人单位败诉率较高。纠纷的成因主要在于劳动合同,在办理的403件案件中,单一案件可能涉及多个争议事项。其中解除合同纠纷约占80%,大部分劳动争议源于解除合同,并伴随着劳动报酬争议(加班费等)、年假、保险待遇损失等争议。

媒体记者


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开发区法院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推进精、专审判。配齐配强人员,组建劳动争议审判团队,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工伤行政案件,提升处理劳资纠纷的水平,促进开发区企业高质发展。完善联系对接机制。
一是完善诉讼与劳动仲裁对接机制推动建立仲裁与审判的交流平台,共同商议劳动争议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合理掌握裁判尺度,确保执法的统一性。
二是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的联系,提高劳动监察部门在督促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履行为职工缴纳险金等法律义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加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诉前和诉中调解力度,争取将劳动争议案件调撤率从30%左右上升到40%左右。
四、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组织优秀法官深入医药龙头企业开展企业用工管理法律专项培训、巡回审判等。通过与企业座谈、向企业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管理。


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企业和劳动者既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但共同利益更多,企业发展好了,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就更好。在司法实践中,对劳动争议类案件,坚持依法妥善处理,尊重企业的自主管理权,鼓励企业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劳动合同,来处理好劳动关系,但是对企业利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条款侵犯企业者权益的做法不予支持,予以纠正。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开发区法院继续注重劳动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调解、协调彻底解决纠纷,不留后遗症。判决的案件尽量做到裁判说理充分、易懂,裁判事项明确、可执行,判后做好企业和职工的工作,促进纠纷早日解决。


责任编辑:连云港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