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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丨我院干警朱静获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20-03-13 14:28:38 打印 字号: | |

3月9日,在全市法院第六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我院刑庭法官茆翔、书记员朱静被评为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政治立场坚定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扫黑除恶这方面的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着力强化扫黑除恶审判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扫黑除恶无禁区,根据扫黑除恶案件涉及利益重大、主体多元、矛盾尖锐的特点,督促自己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警钟长鸣,严守廉政底线。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指示,深入领会关于黑恶势力的界定特征,以铁的担当、过硬的素质,积极践行扫黑除恶的宗旨。




业务素质过硬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必须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扫黑除恶工作涉及到的罪名进行研究、熟透,对于犯罪的构成做到胸有成竹。开发区法院成立扫黑除恶斗争办公室,由刑事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扫黑除恶的审理以及相关报送工作。




严格依法审理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刑事司法原则,对于涉黑恶案件,除了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外,同样要坚持依法司法的原则,对于证据不扎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刑事案件,同样应该做出指控罪名无法成立的判决。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判决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才能让被告人、社会大众心服口服。


图文/  周鹤


责任编辑:连云港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