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发力 融法进村居——让80岁老人不再“流浪”
网格发力 融法进村居——让80岁老人不再“流浪”
发布时间:2020-05-12 14: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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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为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赡养老人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为达到家事审判着重以情感修复为目的,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及家庭和谐。近日,开发区法院婚姻家事审判团队蒋丽萍法官会同开发区某村村委会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农村老人赡养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大娘现年80岁,育有三儿一女,身患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已有几十年。十三年前老伴去世后,由三个儿子轮流赡养。自2018年起因家庭琐事,家庭成员间就如何赡养老人发生争议。王大娘将三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三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考虑到该案系典型的家事纠纷,并发生在母子之间,简单的判决处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因此办案法官蒋丽萍专程到原、被告双方共同所在的社区,与该村村委会联合开展调解工作。蒋法官在尊重老人赡养意愿的基础上,充分了解子女的家庭背景,经济收入状况,并参考之前的赡养方案,紧紧围绕双方分歧焦点进行了询问,并倾听双方的意见,村委会领导一并协同进行了近四个小时的调解工作。三位被告明确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日后一定会和睦相处。村委会针对老人看病就医的问题,提供了建设性解决方案。最终母子四人达成调解协议,王大娘随三儿子共同生活,由三儿子负责其日常生活和照顾,大儿子、二儿子按月给付赡养费。至此,老人的赡养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开发区法院春风化雨般的调解,解决了困扰社区多日的农村老人赡养难题。同时作为本次调解工作的见证人,村委会将继续监督三位被告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文/立案庭 姬凡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