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连云港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于永康与被告连云港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791民初28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八月四日
备注:案号: (2020)苏0791民初283号
原告: 于永康
公告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张坤瑞 书记员:陈婉玥
电话:0518-80218023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3号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