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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 | 每日一“典”:耕者有其田,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普法 | 每日一“典”:耕者有其田,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发布时间:2020-09-16 16:58:10 打印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多久?
承包期限届满后又将如何?
让耕者有其田,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责任编辑:周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