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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作者:唐朱成  发布时间:2020-09-22 15:00:59 打印 字号: |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苏0791民初408号

徐萍

本院受理原告程景香诉被告徐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791民初4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年九月二十二

备注:案号(2020)苏0791民初408号

原告:程景香

公告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茆翔  0518-80218012

书记员:卜玉   0518-80218012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3号刑庭

本公告公示于2020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审管办唐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