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每日一“典”丨离婚时,“全职太太”有权请求补偿
每日一“典”丨离婚时,“全职太太”有权请求补偿
  发布时间:2020-12-27 15:11:25 打印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家务劳动价值应当得到尊重,
夫妻中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
有权请求离婚经济补偿。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条是关于对家务劳动价值予以认可的规定。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周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