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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执法办案攻坚】诉前调解攻坚队阶段性成果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31 10:23:51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党建和业务融合,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推进此次队伍教育整顿,连云港开发区法院成立了由党员干部带队的诉前调解、终本案件再执行、超长期未结案件三支攻坚队。本栏将对执法办案“三支攻坚队”的工作成果进行通报。



巾帼攻坚队:使民商事案件诉前分流率和民商事案件诉前化解率得到切实提高

攻坚队由第五党支部书记、审管办主任朱祥才任队长带领六名组员组成。攻坚队成立后,不再由法官进行诉前调解,而是将院全部民商事诉前调解案件分配到攻坚队队员调解,自2021年3月17日至4月15日,不到一个月时间,攻坚队已收诉前调解案件235件,标的7000余万元,结案139件。

       一是每个诉前调解案件到手后2天内开始着手联系调解,并在15天内调解完毕结案,缩短审理期限。

二是要求每个案件必须实际联系调解,做好调解记录,提高调解成功率。

三是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同时,克服困难,充分利用碎片时间、利用工作八小时外时间进行调解,根据实践经验来看,中午和下午下班后被告电话接听率较高。

四是将案件分类调解。针对案件不同案由,不同特点分类进行调解。如离婚纠纷区分第一次起诉和多次起诉,针对矛盾不突出的第一次起诉以劝和为主,针对多次起诉的以怎么离为主;如针对二手房买卖违约的和欠缴物业费的以普法为主;道交纠纷区分有保险公司和无保险公司,有保险公司的区分本地保险公司和外地保险公司;民间借贷案件严格审查,防止套路贷。

五是充分向当事人说明调解和好处和起诉判决会带来的后果,引导当事人积极配合调解。

六是充分利用调解网格,向社区、村居网格员寻求协助,多方发力合力调解。

七是对于调解不成功案件,也详细记录双方对于事实和责任的意见,后续立案审理时可作为法官参考意见,也为法官提前了解案情打下基础。

下一步,对标使民商事案件诉前分流率和民商事案件诉前化解率得到切实提高的目标,发挥攻坚克难精神,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大调解力度,争取在调解成功率上有所提高,在宣传上再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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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