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开发区法院受理案件呈明显上升态势,民商事案件收案同比增长83.6%,民商事员额法官在手未结案件始终保持在100件以上,办案压力大幅增加,针对这一情况,全院各业务庭在院党组统一部署下,迎难而上,积极研究对策,狠抓案件调解,推进执法办案,上半年全院民事调撤率56.90%,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第一,调解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针对婚姻家庭案件伦理性强,经济利益和身份关系交织的特殊性,我院联合开发区朝阳街道办事处出台了《关于加强婚姻家事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构建“司法+基层网格”工作机制,与街道司法行政人员、妇联干部、基层网格员对接,联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本院受理的涉朝阳街道居民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可以依职权或者经当事人申请,在立案前委托朝阳街道妇联进行诉前调解;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法院认为有必要,亦可在立案后,委托或邀请街道妇联调解。目前,该项工作已初见成效。
案件在开庭前,通过法院传票、面对面或通讯谈话、证据交换等环节,带领当事人切身体会法律事实的认定过程,并结合以往判例耐心解案释法,使得双方当事人逐渐对自身权益边界有正确的评估,从而促进矛盾纠纷的和谐化解。书记员在电话联系当事人进行送达的过程中,先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对于存在调解可能性的,及时向承办法官反馈,承办法官针对有调解意向的案件,侧重进行调解工作。上半年,我院诉讼案件中,在开庭前实现调解的达80余件。
群体性纠纷各当事人的法律素养不一,需要从他们信任的代表入手,实现调解的以点带面。如我市某小区因逾期交房纠纷,多名业主诉至法院,双方矛盾激烈,承办法官找出有权威的成员配合调解工作,及时反馈业主群里的诉求动向和分歧原因,最终通过适当调整违约金,成功调解结案。
全院成立诉前调解攻坚队,由民商事业务庭指定一名法官助理负责全庭诉前调解案件,将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员额法官办案压力。上半年,我院诉调中心共接收诉前调解案件239件,已调解190件。充分调研诉前调解对案件类型的适配程度,有针对、有重点的对部分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对有调解意愿且需要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调解书的案件,尽快将转递至业务庭处理,实现及时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