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帮我们争取到了孙女的抚养权、抚养费。”小璐(化名)奶奶激动地对办案法官说道。近日,连云港开发区法院通过法官上门走访、巡回审判一并解决了涉未成年人小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
小璐的父母于2011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因小璐刚满一岁,双方约定由母亲王某抚养,父亲张某每月给付抚养费。二人离婚后,母亲王某未按约履行抚养义务,小璐由父亲张某抚养至今。随着孩子生活学习费用不断增加,收入有限的张某已入不敷出,张某多次找王某协商小璐抚养问题未果。今年7月,小璐将母亲王某告上法庭,要求其给付抚养费。小璐的父亲同时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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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这两起抚养案件比较典型,承办法官决定巡回审理。法官上门走访了解到,小璐一直在父亲及爷爷奶奶身边长大,父亲张某虽然经济收入不高,但工作稳定。爷爷奶奶身体硬朗,愿意帮助抚养孙女。小璐也明确表示愿意和爸爸、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小璐的母亲王某已另组家庭并育有一子。承办法官就近在当地审务工作站对两起案件合并审理,并联合街道社区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小璐的母亲王某同意在保障其探视权的前提下,放弃女儿的抚养权,并从8月起按年支付抚养费。
就在小璐家的邻村,有一对年近八旬的老夫妻,在今年7月将三个女儿告上法庭。大女儿生活困难,三女儿长期在外打工,两位老人长期与二女儿生活。早在2002年,两位老人就曾到法院起诉,法院调解大女儿每月给每位老人50元赡养费。时隔近20年,两位老人身体已大不如前,再次起诉要求三个女儿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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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法官决定,联合街道综治办领导、村干部、网格员、村警务室警官共同上门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敏锐地发现,大女儿生活困难是事实,但问题的根源是两位老人与大女儿多年来往来较少。于是,法官将老人、三个女儿及街道及村干部、网格员召集起来,你一言我一句,把话说开。最终,大儿女的心结解开,同意增加赡养费,经常来看望二老。她握着二老的手,激动地说:“今天法院和街道的领导作证,我会好好照顾二老,让你们安享晚年”。
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连云港开发区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联合街道制定《关于加强婚姻家庭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开展“家门口”式诉讼服务,依托审判工作站、诉讼服务点开展巡回审判,与街道村居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共同开展上门调解,妥善化解了离婚、抚养、赡养、监护等家事纠纷1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