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连云港开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金林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连云港开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月明和员额检察官汪姝言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一起刑事案件,承办人首先就案件的基本情况、审理过程和合议庭意见进行详实汇报。各位审委会委员听取汇报后,针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展开全面深入讨论。董月明检察长认真听取了各位审委会委员意见,就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及法律适用等发表意见,依法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
宋金林院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加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沟通协调,对于提高审判委员会审议质效和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开发区法院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此项制度,强化与检察院的沟通与交流,构建良性互动关系,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