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第三届连云港市执法司法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中,我院刑庭法官茆翔承办的“张明松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入选。
2019年5月,开发区法院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长期缠访人员张某某有期徒刑两年,二审维持原判。此案是我市首起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定罪的案件。
案件办理中,开发区政法委牵头成立专班,抽调公、检、法精干力量会办案件,邀请省高院、省检、市中院、市检刑事专家对案件把脉会诊。
开发区法院组成了由分管副院长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制定了庭审预案。协调特警20余名维持秩序,院长全程坐镇指挥,确保了案件审理平稳有序。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本案办理时,全市法院无先例可循。判决生效后,全市法院借鉴此案经验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了一批涉访犯罪案件,促进了全市信访秩序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