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连云港开发区法院以民生为本,聚焦审判执行工作中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妥善审执了一批民生案件,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得到提升。当事人送来锦旗12面,感谢信3封。现精选八个典型案例,分两期刊出。
案例五 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简要案情:2019年8月,78岁的李某被王某驾驶的车辆刮伤,经交通事故认定,王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双方协议赔偿事宜,未果成讼。2020年1月,连云港开发区法院判决王某赔偿李某医疗费68794元。判决后,李某经司法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李某和保险公司赔偿相应损失,连云港开发区法院判决王某赔偿李某残疾赔偿金等损失9528元。
法院审理:2021年1月,李某申请执行医疗费损失及诉讼费用6.9万余元,法院经调查发现,王某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多次督促王某履行无果。4月28日,李某向法院提供王某行踪线索,执行干警迅速赶赴现场,将王某拘传到法院。执行局局长王驰等人轮番给王某做思想工作,王某仍无还款意愿。鉴于此,执行干警决定对王某采取司法拘留。在宣布拘留时,王某还以为因为疫情不会真正对他实施拘留,但在做完核酸检测和查询行程轨迹后,王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刻“慌了”,当即联系其妻子将执行款全部交至执行法官的手中。
法官后语
这是一起普通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连云港开发区法院迅速行动,克服疫情对执行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果断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4月30日,80岁的申请执行人李某委托其亲人送来锦旗,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我们不仅为当事人执行到位了6.9万多元。之后,李某又申请执行残疾赔偿金等损失、诉讼费用1万余元。王某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及传票后,主动联系我们履行了义务,并说道,“法院执行是动真格的,再困难也要想办法。”
案例六 中秋节前集中发放40案3251万元执行款
简要案情: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连云港开发区法院陆续立案执行涉及辖区某大型房地产项目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委托代理销售、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40件,涉案本金2660.8万元及利息、诉讼费用等。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多个房地产项目停工,工程烂尾。由此引发了房屋买卖等纠纷,数百人长期信访。
法院审理:法院迅速开展执行调查,发现公司已停产歇业,除已停建烂尾工程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迅速查封了部分停建工程。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经多方协调,第三方拟以转股融资的方式接手烂尾工程。因开发商对外负债较多,部分地块、股权为外地两家法院查封。今年3月,执行局局长王驰多次带队到上述法院协调,推动两家法院提前解除相关查封,为转股融资工作扫除了法律障碍。7月,开发商与关联公司及关联方达成转股融资协议。为确保当事人能够在中秋节前拿到执行款。法院与开发商、关联公司、第三方多次沟通协调。9月17日下午3点,第三方按照约定将3251余万元打到法院账户上。当天下午及晚上,连云港开发区法院逐一通知当事人领款。9月18日9点,执行局局长、财务人员和执行局工作人员早早来到发款现场,逐笔核对案款数额,办理领款、结案相关手续,做好线上线下案款发放审批。下午3点45分,历时六个多小时,最终完成了所有款项的发放手续。
法官后语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收紧,开发商资金断链引发“问题楼盘”呈现增多的态势。“问题楼盘”引发大量纠纷,甚至群体性信访,解决难度大。连云港开发区法院主动服务大局,积极参与相关信访化解等工作,推动一揽子解决纠纷,措施是扎实的,效果是明显的,充分体现了法院的担当作为。
案例七 倾力执行保民生 27户业主送锦旗
简要案情:连云港某置业公司开发的小区,因开发商长期拖延交付办证,一直未按合同约定为业主办理产权登记。27名业主分别申请仲裁,请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并在仲裁裁决后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级法院裁定将该系列案件指定连云港开发区法院执行。
法院执行:经调查发现,公司虽然持有土地使用权等固定资产,但涉诉较多,融资困难。遂对公司所有的车位20个予以司法拍卖,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在拍卖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督促公司履行义务,避免因拍卖价格较低而造成的损失。经多次沟通,开发商慑于法院的执行措施,于2021年5月10日向法院交纳案款200余万元。5月12日,法院集中为27名业主办理了执行款领取手续。
法官后语
业主为表达感谢,在领款当日向法院送锦旗。之后,业主集体向市委书记信箱写信,再次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谢。法院坚持法律的尺度,在尽量减少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生活、生产影响的情况下,穷尽措施,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应通过沟通协调等方式,促成双方达成最佳解决方案。本案中,执行干警耐心做双方工作,多次与公司负责人沟通,陈明利害,促使其借款偿付了27名业主的违约金,开发商和业主实现了双赢。
案例八 案件被执行人为执行法官写感谢信
简要案情:管某是一位从医近四十年的乡村医生。2020年3月,执法部门检查发现,管某无医生资格证、执业证,其诊所无执业许可证,遂对其作出罚款1.9万元的决定。管某不服提起诉讼,经一审、二审,管某输了官司。执法部门申请我院执行罚款及其加倍罚共3.8万元。
法院执行:今年9月份,案件进入执行。执行法官苏亮迅速开展了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可执行财产,其妻子患有多种疾病,家庭很困难。去村里那天,执行法官来到老人家门口时,十几个村民拥上来,情绪激动,都是来为被执行人求情的。管某人缘好,二审期间,就有6批152名村民联合写信为其求情。第二天,管某的妻子来院里找执行法官,再次向执行法官反映案件及家里情况,说到动情处止不住地流下眼泪。执行法官苏亮劝慰了她一个多小时。她起身离开,已是下午四点多了。临走前我把她送到院大门口,告诉她乘坐哪路公交车回去,不要打车花冤枉钱,还叮嘱她路上小心点。之后,执行法官及时向执法部门反馈情况,他们对此表示理解,案件终结执行。近日,被执行管某向法院寄来感谢信。信中写到:“苏法官执法为民,视群众如亲人,走时还送到大门外并指引坐哪路公交车到汽车站,其一举一动透露的是人民公仆的情怀,如果每一个法官都像苏法官将每个案子做到极致、多一份耐心、多一份人性的关怀,我相信我们的法律是有温度的,人民法院是有温度的,即使在败诉的情形下仍是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
法官后语
一起败诉案件的当事人为什么会向法院寄来感谢信呢。那是因为他们从办案人员的友善举动中感受到了法院的温暖、人性的温暖。影响当事人对案件处理是否公正的判断,除了案件结果,还有我们的办案作风,包括对当事人的态度是否温和有礼、工作是否细致严谨等。公正不仅应当实现,还要以当事人可以感受到的方式实现。法治“燃灯者”邹碧华告诉我们“做法官的既要善解法律,也要善解人意。要将心比心,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对人格的尊重、对情感的关怀,这才是法律真正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