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连云港开发区法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一起定金返还案件庭审,并进行评议。
在旁听庭审过程中,代表、委员们不时低头做着笔记。在评议庭审规范时,代表、委员们对照评议项目,从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形象三个方面对庭审进行打分。
代表、委员观陪审
本次旁听的案件是由开发区法院审判员魏兵审理的一起定金返还案件。据原告称:2021年9月25日,原告通过自己的中介公司连云港儒房房地产经纪公司业务人员,与被告商定:被告将其单独所有的位于高新区秀逸苏杭某房屋以224万元价格(单独房价220万,车库4万)出售给原告,原告通过微信转1万元给被告作为定金。后原告开始筹首付款,2021年10月1日联系被告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被告推脱,10月3日晚得知被告通过第三人中介公司与另一买家以226万元(单独房价,车库已另售)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原告因为孩子上学急于买房,通过中介与被告多次协商无果。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定金并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共计8万元。
代表、委员的观后感
通过旁听这起定金返还案件的庭审,对法院审判有了更为直观的了解。法官对庭审节奏的驾驭能力强,争议焦点归纳恰当,庭审小结简洁到位,体现了法官高超的语言水平和法律素养。
——区政协委员刘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