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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办案手记③|刘道宝:涉民生案件执行需要力度更需要温度
  发布时间:2022-04-07 17:46:26 打印 字号: | |


自港城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以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广大干警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开展在线调解、互联网庭审等工作,妥善办结了一批案件,取得了良好成效。疫情持续好转,广大干警纷纷返岗复工,争分夺秒抓办案,努力将疫情对执法办案的影响降至最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特设立“我的办案手记”专栏,择优刊发干警创作的“办案手记”。让我们走进一线,听办案人员讲述他们的办案故事。



涉民生案件执行需要力度更需要温度

近日,执行局收到案件当事人老吴送来的一面锦旗。这是一起难办的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双方身体都不太好,生活很困难。通过不懈努力,最终有了一个圆满的执行结果。申请执行人老吴拿到了20余万元执行款,同时被执行人两老口维持生计的小店也保了下来。

案件起因于2014年3月申请执行人老吴夫妻与被执行人老宋夫妻协商合伙建房。合同履行期间,老宋陆续向老吴借款数十次共计22.4万元,并打了借条。借款到期后,老宋还不起钱。2018年5月,属地法院判决老宋夫妻归还老吴借款本金22.4万及相关利息。

2018年9月,案件进入执行。属地法院对老宋的房屋进行查封。2019年12月,属地法院向其送达评估报告、张贴限期搬离公告。老宋拒不搬离,并多次越级信访直至到北京信访。故本案虽申请执行人老吴多次要求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房产,但属地法院始终未能将房产清场拍卖,案件陷入僵持。据此市中院将此案指定我院执行。

2021年9月,我接手办理此案。老宋夫妻只有自建房一套,楼上抵给第三人还债,楼下门面用来开个小卖部维持生计,吃住均在小卖部。老宋前些年被他人诈骗了100多万,欠下大量外债。其子女对此事非常不满,对父母避而不见。老吴这边日子也难过,七十多岁的人,患有小儿麻痹症,大儿子也有残疾,他借给老宋的钱是他抵押房屋从银行贷的款。如再拿不到还款归还其所借的银行贷款,银行将拍卖他的住房。老吴跟我说,“我知道他们家困难,我也没有办法。”

老吴一方坚决要求继续执行老宋家的房屋,老宋坚决不同意,多次信访,并扬言“如果法院将小卖部拍卖,我就撞死在法院”。老吴生活困难,长期又拿不到钱,也开始信访。双方对抗严重,无法采取常规的执行措施,我感觉压力很大。

“不要泄气,多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不行,我们再想办法。”王驰局长宽慰我。我重新开展调查看被执行人有无其他财产,并先后六次找双方做思想工作。老宋对我们的态度从敌视变得理解:“王局长、刘法官,你们为我这个案子一遍遍地跑,也真是不容易,一次次为我们着想,没有立马采取强制措施。我们夫妻俩都60多岁了,疾病缠身,身体都不好,如果这个房子没了,不如直接死了算了。”老吴看到我们为案件付出的努力,也表示不再信访。

我们抓住这个可喜的变化。及时向院党组和市中院执行局汇报,争取司法救助一部分,同时与老宋的子女联系,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其子女也放下与父母之间的嫌隙,愿意为父母承担部分还款义务。老吴得知老宋的子女愿意代为还款后,主动提出免除利息。我们趁热打铁,督促老宋及其子女筹款。当老吴拿到执行款那一刻,他失声痛哭,并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锦旗送给我们。

涉民生案件经常会遇到此案的情况,双方都很困难,不执行不行,机械执行更不行。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多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为他们考虑和解决问题,这样双方对抗就会大大减少,问题也容易得到解决。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在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要充分考虑不同的执行方式带来的影响和效果,尽可能地找准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通过更和谐的方式妥善处理案件。


文/执行局 刘道宝








 
责任编辑:葛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