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5月10日上午,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吴玲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副院长胡雪梅、刑庭庭长谢莉萍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俞某某、焦某某职务侵占一案,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克晓出庭支持公诉。本案通过互联网进行实时同步直播。
本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俞某某、焦某某于2013年至2018年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云街道某社区工作期间,单独或共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套取并侵占社区集体资金共计人民币73万余元。
庭前,吴玲院长仔细审阅卷宗,制作阅卷笔录,主持召开庭前会议,明确回避、管辖、非法证据排除等事项,为庭审做好充足准备。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吴玲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引导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本案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两名被告人在最后陈述阶段均表示认罪认罚。庭审全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繁简得当,条理清楚。本案将择期宣判。
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是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体现。近年来,连云港开发区法院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充分发挥了对审判工作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
供稿/刑庭 朱静
图片/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方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