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田间地头调处纠纷 助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2-05-19 08:45:06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院,我们追要了两年的货款,法院10天就给我们解决了。”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云街道东巷村村民委员会书记陈洪兵高兴地说道。近日,东巷村村委会因水产收购商拖欠货款起诉至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运用诉前调解,深入田间地头,快速调处了这起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继续保持合作关系。


东巷村依托“党建+种养殖”等工作品牌,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富民强村,其中集体水产养殖远近闻名。2020年9月,水产收购商祝某向东巷村村委会收购活虾,货款44650元。祝某出具欠条,并承诺年底前还清。到期后,祝某未及时给付货款,东巷村村委会多次催要未果。2022年5月7日东巷村村委会一纸诉状,将祝某告至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立案庭法官助理王梓岳第一时间展开诉前调解工作,多次电话联系祝某,但祝某电话拒接。当天晚上,王梓岳决定尝试用私人手机拨打祝某电话,最终成功拨通。王梓岳抓住时机了解情况,祝某反映因疫情影响,鲜活水产生意难做,长期亏本。“村里也有难处,4万多块钱,都是大家辛苦钱,你拖了两年多。案件到法院肯定会判的,还要对你执行。”王梓岳顺势做祝某的工作。祝某渐渐松口,表示可以调解,不愿意法院到家里执行。随后,王梓岳与村里沟通,村里表示祝某如果能够在三个月内付款,可以减免违约赔偿。


考虑到祝某与村里有长期的合作关系,王梓岳决定到活虾养殖场现场调解,这样气氛比较融洽,有利于调解。5月17日上午,王梓岳和书记员来到东巷村活虾养殖场。“拖欠货款是事实,大家都不容易。以后还要合作呢。”村委会当场表示,可以将宽限期延长至六个月,六个月后不给,违约金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约定2022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所欠货款。


近年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一大批案件,为乡村和谐稳定、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和服务。


供稿/立案庭 王梓岳


 
责任编辑:薛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