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5月30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展了“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活动。活动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一系列亮点规定的解读,让广大家长了解到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问题不仅是家务事,教育子女也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为少年儿童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社会文化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法官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的一些真实案例,介绍了该法对于司法实践的重大影响。通过案例,总结出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告诉群众遇到家庭暴力或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也督促家长们要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运用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杜绝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宣传活动中,现场工作人员向家长发放了家庭教育普法的宣传手册,并从家庭责任、社会协同、国家支持、法律责任四个方面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作用,引导家长树立“家庭是孩子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