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有关规定,我院会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在相关网站和微信平台公告了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条件和程序等事宜。经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随机抽选等程序,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后,现将拟任命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26名同志予以任前公示:
公示名单:
刘骐、刘天华、刘天祥、刘永江、刘红梅、孙建明、孙恒涧、孙振宏、孙桂芹、孙桂林、李丽、杨礼奎、何静、张权、张炳娥、陈宽华、范成霞、金增华、周玉林、胡向林、胡露丹、顾巧玲、谢肃华、潘继升、薛佃生、魏同梅。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在公示期间可以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直接向我院政治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院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公示期:2022年6月9日至6月15日
联系电话:0518-80218008
联系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3号)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