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来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秉公办案 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办案法官应庆国及法官助理姬凡雅手上,对法院公正高效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及时拿到赔偿金表示感谢。
2020年3月的一天晚上,20岁的毛某骑电动车行驶在市区某路段非机动车道内,突然电动车前轮撞到某公司铺设在路面上的钢板,毛某摔倒受伤,电动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毛某和某公司负事故同等责任。毛某因该起事故致右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右肱骨髁间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十级残疾。一年多时间过去,毛某右肘关节仍活动不便。
2022年2月,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案件。在庭前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毛某家庭条件不好,为了减轻家里负担,他只身来到市区打工。然而,这场突如其来的事故给他的身体健康和经济收入造成了双重打击,伤后就医花费11万元。原本从事室内装修的他因肘关节活动受限失业在家一年有余。毛某自己虽然多次与某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事故发生已近两年,毛某未拿到分文赔偿。
经承办法官了解,被告某公司有调解意愿,但因疫情影响尚未全面复工,一时无力给付原告主张的十几万元赔偿款。庭前调解不成后,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开庭。考虑到毛某家庭的实际困难,法官助理在庭后继续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与原被告多次沟通,最终双方同意以12万元达成调解协议,付款期限20天。毛某收到赔偿款后为表达感激之情,专程来到法院亲自将锦旗送到审判团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