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连云港中院7名法官和开发区法院26名人民陪审员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发布时间:2022-06-30 08:56:18 打印 字号: | |

6月29日,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7名法官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4名人民陪审员任免事项。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红建的提请,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尹哲强为市中级人民法院7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举行了唱国歌、宪法宣誓仪式。
接受任命的7名同志一致表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向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加快我市“后发先至”,全面开创新局,建设人民期待的现代化新港城贡献自己的力量!

任命:
徐敏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孙宜峰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卞俏丽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张清磊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任慧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
袁辉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马卫东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


任命:

    刘骐、刘天华、刘天祥、刘永江、刘红梅、孙建明、孙恒涧、孙振宏、孙桂芹、孙桂林、李丽、杨礼奎、何静、张权、张炳娥、陈宽华、范成霞、金增华、周玉林、胡向林、胡露丹、顾巧玲、谢肃华、潘继升、薛佃生、魏同梅等26名同志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来源:连云港发布
责任编辑:薛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