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刘骐、刘天华、刘天祥、刘永江、刘红梅、孙建明、孙恒涧、孙振宏、孙桂芹、孙桂林、李丽、杨礼奎、何静、张权、张炳娥、陈宽华、范成霞、金增华、周玉林、胡向林、胡露丹、顾巧玲、谢肃华、潘继升、薛佃生、魏同梅等26名同志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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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骐、刘天华、刘天祥、刘永江、刘红梅、孙建明、孙恒涧、孙振宏、孙桂芹、孙桂林、李丽、杨礼奎、何静、张权、张炳娥、陈宽华、范成霞、金增华、周玉林、胡向林、胡露丹、顾巧玲、谢肃华、潘继升、薛佃生、魏同梅等26名同志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