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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新思想·青年说丨青年干警谈感悟系列(一)
  发布时间:2022-09-16 15:45:18 打印 字号: | |

编者按今年以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两个确立”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引导青年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鼓励干警多阅读、多感悟、多成长。《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集中展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著作。青年干警们围绕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心得体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谈认识、讲收获,今日起,陆续刊载干警读书心得感悟。

行政审判庭 徐威
01

总书记指出“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施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对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民法典》既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制度保障。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我们要研究《民法典》的实施对行政诉讼制度可能产生的现实影响,抓住《民法典》实施的契机,更新行政审判理念。

树牢依法监督公权理念。《民法典》规定的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实现,需要行政机关履行不得侵犯权利的消极义务。例如行政处罚,须遵循过罚相当、首违不罚等原则。如某区市场监管局申请执行对某医药设备制造公司行政处罚一案,我院审查认为,某医药设备制造公司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违法所得只有4000余元,罚款却高达4100多万元,不符合过罚相当原则,故对其执行申请不予准许。

强化平等保护私权理念。《民法典》要求对权利提供平等保护,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当下,行政审判平等保护私权理念尤需得到强化。某汽配经营部要求某区住建局履行征收补偿职责一案,我院审理认为,征收补偿的对象不仅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经营性用房的承租人也有权主张征收补偿。最终判决某区住建局限期对某汽配经营部履行征收补偿的法定职责。

深化实质化解争议理念。《民法典》的实施对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是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挑战。近一年来,院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先后多次带队实地走访,充分依托府院联动“3+2”工作机制,妥善化解了一批环境整治征地拆迁补偿、赔偿案件,既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执行局  刘道宝
02

信仰铸就忠诚,忠诚源于信仰,信仰是内心深处的追求和坚持。“初心易得,始终难守”。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应以初心为目标,干在实处永无止境;以初心为灯塔,走在前列要谋新篇;以初心为勇气,勇立潮头方显担当。

加强学习教育,坚定信仰之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指引人生方向,信念决定事业成败。没有理想信念,就会导致精神上‘缺钙’”。“心有所信,方能行远”,坚定理想信念,做到言不出格,行不逾矩,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始终保持崇高的思想境界。作为新时代基层法院干警,坚定信仰之基,要懂规矩守纪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强化为民意识,坚持群众路线。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到“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这些铿锵有力、直抵人心的话语,无不展现出习近平总书记坚定的人民立场、深厚的为民情怀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民如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作为一名执行干警,要坚定信仰,牢记党的宗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尽最大努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

  保持廉洁自律,坚守党性原则。“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君子一日三省吾身”。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做到廉洁自律,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面对花花绿绿的诱惑,立场坚定,心澄如水,始终保持平常心态。严格遵守党章法纪,做到头脑清醒,是非分明,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强化自我约束能力,主动净化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