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江苏筑城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连云港中砼新型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筑城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2022)苏0791财保20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 十 月 八 日
备注:案号:(2022)苏0791财保20号
公告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8号
承办法官:蒋丽萍 0518-80218020
法官助理:王梓岳 0518-80328166
书 记 员:张馨予 0518-80328166
本公告发出日期为2022年 10 月 8 日,公示于本院诉讼服务网、微信、微博,张贴于本院公告栏和被告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