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我刚上高一时第一次读文天祥的这首《扬子江》,从此爱不忍释,沉吟至今。因为这首诗代表中华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元素——家国情怀。在中国人的精神谱系里,个人、家庭和国家是须臾不可分离的整体。“年轻干部必须树立不负人民的家国情怀,把人生理想融入党和人民事业之中,把为人民幸福而奋斗作为自己最大的幸福”。在我的人生观中,家国情怀就是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国家民族相连。在法院工作中,将家国情怀转化为执法办案的奋斗动力,在具体案件中不断寻觅公平正义的真谛。
要有“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创业精神。作为连云港开发区法院的首批员额法官之一,我见证了开发区法院创业历程之艰辛。尤其是院党组为了解决干警的工资待遇、办公环境和出行交通等问题,可谓朝乾夕惕、百折不挠、殚精竭虑。受多方因素制约,我院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共用一个办公大楼长达五年之久,全院仅有6个法庭,办公用车起初尚须从兄弟法院租借,硬件设施远逊其他法院。但开发区法院人大力发扬“三牛精神”,以攻坚克难、不辞劳苦的牛劲牛力,取得了多项优异成绩,多次受到各类嘉奖。2017年行政庭成立时,我有幸成为其中一员。与我此前从事的民事审判不同,行政审判审理的是“官民纠纷”。坦白的说,当时我比较忐忑畏难。为此,我曾经向苏震庭长表露过我的忧虑。苏庭长宽慰我说:“你还年轻,平时多学习,把法条先熟悉了,多研读案例,要不了多久你就不会觉得有多难了”。苏庭长主动担任我的业务指导老师,对我前期办理的每一个复杂案件都跟进指导,我撰写的裁判文书他都认真审阅。在苏庭长的指导下,经过近一年的磨砺,我的行政审判业务能力有了较大的进步。2018年我撰写的一篇工伤行政确认判决书获评“全省法院百篇优秀文书”,2019年我主审的一个行政登记案件庭审获评“全省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荣誉的取得,印证了个人价值的实现离不开组织的栽培和集体的支持,也让我坚定守护正义的初心。
要有“守正创新,奋楫争先”的开拓精神。在两届院党组的接力奋斗下,我院的办公条件逐渐改善,尤其是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乔迁新大楼”,为我院的下一步发展奠定了扎实的硬件基础。走进大厅迎面八个大字“崇法为民,守正创新”,这是我院乔迁之前征集的院训,竟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自信自强,守正创新”不谋而合,让我们感到“与有荣焉,幸甚至哉”。我们在感念时代伟大,感念组织从优待警的同时,也深感我们要以“天时人事日相催”的紧迫感,只争朝夕,铆足干劲,打破思维定式,勇于开拓创新。近年来,我院行政庭充分依托府院联动“3+2”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院的专业优势、县(区)政府的行政优势和司法局的非诉纠纷化解平台优势,形成协同的整体合力。截至今年十月,河湖“两违”整治等群体性纠纷化解工作取得显著效果。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的创新,标志着行政审判权的运用重心从行政争议的表层处理拓展到相关争议的一揽子解决,从争议程序性终结延伸到对当事人诉求的切实有效保护,为营造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要有“崇法为民,坚守良知”的至正精神。“立身一败,万事瓦裂”,法官更需要在善恶是非之中慎思明辨如何立身。作为一名审理“官民纠纷”的法官,我深知对正义的追求需要仰望星空,更要脚踏实地,从点滴做起,从小案着手。我审理的一起工伤行政确认案件,2014年张某驾驶单位车辆在运输期间发生事故,致其受到严重伤害,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其妻携子离家出走,只剩70岁的老父亲为其奔走维权。我在庭前阅卷时,对张某及其老父亲权利救济过程之繁复、漫长深感震惊。开庭那天,张某因身体伤残无法到庭,他的父亲——满头白发的古稀老人坐在原告席上,佝偻着身躯、眼睛充满血丝、心力憔悴的样子,令我至今难忘。后根据初步查明的事实和一个法官基本的法律素养,我认为这个案件应该认定工伤。在我与张某的雇主王某沟通过程中,王某态度蛮横冷漠,言语中还夹杂着对我威胁的味道。我坚信,守护正义就是一个有良知的法官的使命。我对王某的威胁不予理会,反而坚定了自己的判断。我直接与社保机关出庭负责人进行了多次当面沟通,认真撰写审理报告,对应该认定张某构成工伤进行充分说理。当然其中还包含我对张某及其老父亲的同情之心。因为良知就是最好的法律,法官既要崇法,更要致良知。最后,社保机关接受了我的意见,撤销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并重新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长达四年之久的工伤认定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正义有点姗姗来迟,但我们并没有让它缺席。
对正义的追求不是田园牧歌般的诗意,也不是小桥流水的浪漫情调。正义是美好的愿景,她需要吾辈厚植于心的家国情怀、无畏的勇气、坚韧的意志和超然的智慧与各方博弈,方能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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