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连云港吉安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连云港指尖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连云港吉安物流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上诉人连云港指尖物流有限公司就(2022)苏0791民初178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
备注:案号:(2022)苏0791民初1781号
公告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8号
承办法官:张坤瑞 0518-80218019
书记员:陈婉玥 0518-80218023
本公告发出日期为2023年2月6日,公示于本院诉讼服务网、微信、微博,张贴于本院公告栏和被告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