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下午,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告陈先生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顺利使用数字人民币缴纳诉讼费270元,并领取了缴费发票,在开发区法院实现了数字人民币诉讼费缴纳场景落地应用。
数字人民币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与纸质人民币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经济价值。数字人民币具有“支付即结算”、可控匿名、安全性的特性,为诉讼费缴纳场景应用带来两方面优势:对于当事人来说,使用数字人民币缴纳诉讼费丰富了缴纳途径,款项即时、安全到账,并自动匹配相关案件,立即获得由法院出具的交费证明;对于法院来说,通过案件、人员、钱包三者匹配的方式确保法院准确完成诉讼缴费核查、退费、结算,大幅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诉讼费管理的规范性。
现场,另一案件代理人王女士主动要求以数字人民币方式结算诉讼费
下一步,开发区法院将协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提升数字人民币覆盖面,推进应用场景的多样化,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