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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案例】巧用“兵法”智慧 妥善执结“骨头案”
  发布时间:2023-04-21 08:46:06 打印 字号: | |

近日,连云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巧用“兵法”智慧,“上兵伐谋”,攻心为上,通过向被执行人及其代理律师晓以利害,促使主动履行,一起时间长、风险高、难度大的“骨头案”圆满执结。

2013年,上海某公司与连云港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海某公司受让连云港某公司所持相应的股份,转让款166.75万元,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到位。股权变更登记后,上海某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法院判决上海某公司支付166.75万元及利息。2017年1月,连云港某公司申请执行,并追加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某为被执行人。此案在其他法院长期未能执结,连云港市中院指定连云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开展网上、线下查控,发现除了余某在上海普陀区一套137平方米的住房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住房内还有余某的老父亲居住。余某及其老父亲情绪激动,表示坚决不配合执行清空工作,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普陀区137平方米的住房,市价近千万元,本案执行标的只有200万元。流拍三次都够了。但有老人住在里面,清空拍卖有难度啊。”执行干警左思右想,《孙子兵法》中“上兵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的词句在脑中闪过,启发了灵感。执行干警找来余某的代理律师。“法院可以采取不清空方案拍卖,流拍三次500万都不值。申请执行人愿意以物抵债,之后可以拿房子到银行贷几百万款,不但没有损失,还捡到大便宜。”执行干警趁热打铁,“余某这么信任你,如果他因此损失巨大,你作为代理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余某的代理律师沉默了好一会,当场与余某电话沟通。最终,余某听取了律师的意见,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近日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