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连云港开发区法院调结一批《熊出没》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3-04-28 08:39:19 打印 字号: | |

4月26日下午,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前调结10件华强方特(深圳)动漫公司诉蛋糕店未经授权使用《熊出没》动漫卡通形象侵权纠纷。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


华强方特(深圳)动漫公司诉称,公司出品的国产动画片《熊出没》在国内几乎家喻户晓,在国际上也有较高知名度和收视率。《熊出没》中的“光头强”“熊大”“熊二”“吉吉”等动漫卡通形象深入人心。连云港下辖的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一批蛋糕店,未经授权,擅自在其销售的蛋糕中使用《熊出没》动漫卡通形象,侵犯了公司相关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立案庭速裁团队认真梳理案情、审查华强方特(深圳)动漫公司提供的证据材料,并向蛋糕店经营者了解情况,争取调解。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运用互联网开展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一些蛋糕店经营者认为自己不懂法律,系无意为之,对赔偿损失的规定表示不理解,速裁团队就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侵权后果进行释法明理,尽可能纾解被告困惑、化解矛盾。经过反复沟通,最终双方当庭“云调解”成功,并当场履行。至此,该批著作权纠纷不到15天就圆满化解。 



随后,立案庭速裁团队向参加此次调解的蛋糕店经营者分发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资料,增强其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