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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拼四比”展风采丨以司法建议助力古镇历史建筑保护
  发布时间:2023-10-27 09:16:19 打印 字号: | |

今年4月份以来,全院上下开展拼办案比质效、拼服务比效能、拼匠心比品质、拼创新比作为“四拼四比”竞赛活动,持续深化精品审判、品质服务、基础建设、素能提升四项工程建设,努力实现案件质效、队伍素能双提升。各部门立足职能,围绕提升审执质效、强化服务保障、深化改革创新、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竞赛,涌现出一批典型案例、精品项目、先进事迹。本刊将陆续报道。   




10月25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收到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加强连云古镇民国建筑保护助力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司法建议的回函》。回函对三条建议逐一回应,让连云老街历史建筑保护更加有力量、有情怀。

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的连云老街被称为“山海石城”,其民国历史建筑是中西合璧式建筑典范,生动见证连云港百年历史和文化地理特色。

2022年11月,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结位于连云老街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上海大旅社”行政公益诉讼案。该院在案件办理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主动向文物主管及司法行政部门发送涉诉争议协调化解函,成功推动“上海大旅社”修缮配套资金落实和修缮工程启动,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充分彰显了司法担当。

2023年9月14日,该院组织干警到老街走访“上海大旅社”修缮现场、果城里民国建筑群等文保单位及部分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建筑,与当地干部群众及施工现场工人交流,随后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



10月7日,该院向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出书面司法建议,建议加快“上海大旅社”的修缮进度、做好其他文保建筑的保护及非文保建筑的普查工作。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变更“上海大旅社”修缮设计方案报省文物局审批,积极启动另一省级文保单位果城里民国建筑群的保护修缮论证,同时对其他市级以上文保建筑组织实施安全检测评估,建立安全体检档案。

近年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延伸司法职能,聚力服务连云港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妥善审理涉自然遗产和文物保护案件,精心制作连云港石刻保护普法微电影《花果石缘》。此次又发送司法建议,推动连云老街历史文化建筑的全面保护。


【案情链接】

连云港市是一座有着几千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和海滨城市,境内分布大量的历史自然文化遗产,民国时期依山海而建的连云古镇就有大量的文物保护单位。“上海大旅社”旧址位于连云古镇,始建于1933年,由上海马姓商人建造,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高15米。建筑依山势而建,为前后两进二层楼房围合成四合院式院落。1945年,市政府曾驻于此,陈毅同志曾派人在此设办华东青年干校。该处建筑于2010年列为连云港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于2019年列为江苏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连云港开发区检察院起诉称,2020年8月,连云区检察院向文物保护主管部门送达检察建议,要求其对“上海大旅社”旧址实施监督管理,及时报批、修缮、保存好、呈现好文物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但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文物。“上海大旅社”旧址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建筑外墙、浮雕损毁日益严重,亟待修缮、保护。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文物管理、保护职责,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上海大旅社”建设正值连云港建港开埠和陇海铁路通车的年代,兼采中西方建筑之所长,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对“上海大旅社”旧址的保护,是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对公众共同记忆和公共利益的保护。

连云港开发区法院高度重视,迅速组建七人合议庭,到现场调查走访,及时向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及连云区司法局发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建议函,并抄告市司法局,建议该主管部门抓住连云港创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契机,尽快对“上海大旅社”旧址依法履行修缮、保护职责。

文物保护主管部门收到法院建议函后,对“上海大旅社”旧址积极采取保护措施。连云港市文物保护和研究所编制完成《上海大旅社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并通过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复。连云区政府已委托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统一组织实施上海大旅社修缮工程。鉴于诉讼目的已经全部实现,连云港开发区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撤诉。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