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费心调解,让案子能够赶在麦子成熟前结束,我也成功拿到复耕费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街道韩李村村民房某高兴地说道。
近日,韩李村村民房某因土地租赁纠纷起诉至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要求租赁人陈某支付其土地复耕费用9900余元。民庭工作人员运用“实地走访+现场调解”模式,深入田间地头,促成双方调解,实质化解纠纷。
位于国家5A级旅游景点花果山景区北麓脚下的韩李村,享有“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美誉,以发展特色农业田园经济远近闻名。2019年10月,陈某承租房某的5.6亩土地种植阳光玫瑰葡萄。后陈某外出打工,葡萄园便交由其母亲打理。因入园道路被石块、沙堆等杂物堵住,陈某母亲多次与房某发生激烈口角并报警。2023年9月,陈某告知房某不再承租相关土地,并对土地进行平整,但预埋的管道及葡萄根茎等未完全清理干净。房某再次进行了土地复耕并产生了相关费用。因双方就土地复耕费用协商不成,房某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法庭。陈某提起反诉,要求房某赔偿其因道路通行不畅等造成的损失5万元。
考虑到双方矛盾较大,承办法官应庆国决定实地走访,尽快查清事实,并组织双方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对双方因小事而互相谩骂的不理智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指出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的不妥当之处。双方当事人也慢慢解开了心结。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土地复耕等纠纷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之后,陈某撤回反诉请求。
法官说法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地走访,现场调解,不仅避免了判决后案件上诉的诉累,还就被告提起的反诉一揽子处理,案件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