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亮
本院受理的原告丁清平与被告徐亮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证据、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备注:案号:(2024)苏0791民初702号
公告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8号
承办法官:蒋丽萍 0518-80218020
书记员:潘亚群0518-80218020
本公告发出日期为2024年7月1日,公示于本院诉讼服务网、微信、微博,张贴于本院公告栏和被告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