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作者:潘亚群  发布时间:2024-07-19 17:24:53 打印 字号: | |

灌云县莉彤食品店:

本院受理的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与被告灌云县莉彤食品店著作权权属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备注:案号:(2024)苏0791民初958号

公告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8号

承办法官:蒋丽萍 0518-80218020

书记员:潘亚群0518-80218020

本公告发出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公示于本院诉讼服务网、微信、微博,张贴于本院公告栏和被告住所地


 
责任编辑:潘亚群